
故事當事人同意書
本人 ,是 文章中的當事人 當事人的家屬,與當事人的關係:。
本人同意 (單位)將與當事人有關的故事與照片,投稿至財團法人新北市為愛前行社會福利基金會 2026 年刊;並同意基金會將該文章與照片刊登於紙本年刊、基金會故事網頁、官網、社群媒體,及提供媒體採訪報導。
- 刊出時
- 可以使用本名請改用化名
- 照片中的人
- 可以照原樣刊出請做模糊處理不刊照片
本人了解:年刊付印前可以撤回同意;已經印刷的紙本無法收回;網路上刊出的內容可以要求下架。
同意人簽名:
日期: 年 月 日
當事人已過世或無法親自簽名時,由家屬簽名並寫明與當事人的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