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愛前行社會福利基金會

故事當事人同意書

本人 ,是 文章中的當事人 當事人的家屬,與當事人的關係:。

本人同意 (單位)將與當事人有關的故事與照片,投稿至財團法人新北市為愛前行社會福利基金會 2026 年刊;並同意基金會將該文章與照片刊登於紙本年刊、基金會故事網頁、官網、社群媒體,及提供媒體採訪報導。

刊出時
可以使用本名請改用化名
照片中的人
可以照原樣刊出請做模糊處理不刊照片

本人了解:年刊付印前可以撤回同意;已經印刷的紙本無法收回;網路上刊出的內容可以要求下架。

同意人簽名:

日期: 年 月 日

當事人已過世或無法親自簽名時,由家屬簽名並寫明與當事人的關係。